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黎族苗族传统节日 “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先行试验区党政办公室:
“三月三”是海南黎族苗族传统节日,每年黎族苗族同胞都会开展形式多样的节庆活动欢度盛会,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第五十二条规定,“三月三”放假二天。为营造浓厚节日氛围,弘扬少数民族文化,同庆民族团结进步情谊,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三月三”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8日至9日放假,共2天。
二、做好值班和安全生产工作
节曰放假期间,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带班值班,做好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陵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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