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黎族苗族传统节日 “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先行试验区党政办公室: 

  “三月三”是海南黎族苗族传统节日,每年黎族苗族同胞都会开展形式多样的节庆活动欢度盛会,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第五十二条规定,“三月三”放假二天。为营造浓厚节日氛围,弘扬少数民族文化,同庆民族团结进步情谊,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三月三”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8日至9日放假,共2天。

  二、做好值班和安全生产工作

  节曰放假期间,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带班值班,做好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陵水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