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教师资格笔试今起网上报名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商报讯(记者王蓓蓓)2013年下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9日-16日。省考试局提醒考生,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并签名确认报名信息和网上缴费的办法,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报名时间
笔试9日-16日网上报名
据了解,2013年下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9日-16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进行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费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笔试现场审核时间为9月13日至17日,在此期间,考生要到考区指定地点递交报考材料并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名确认。考生不得跨考区递交材料和确认。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和签名确认报名信息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海口考区考生报名审核地点为:海口市教育局考试中心(海口市海甸岛沿江三西路15号),电话:
66293103、66293189。
三亚考区报名审核地点为:三亚市教育局考试中心(三亚市河东路60号三亚市教育局二楼考试中心),电话:88657851。
报名条件
报考幼师须有大专以上学历
考生报考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满足以下一、二、三条,同时还必满足四、五、六、七、八中任何一条:
一、遵纪守法。二、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三、报考幼师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四、户籍在海南。五、人事关系在海南省。六、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七、户籍在海南,且2012年6月30日前,已取得国家自学考试教育学或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可免考科目二)。八、人事关系在海南,且2012年6月30日前,已取得国家自学考试教育学或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可免考科目二)。
资格认定
2011年前入学师范专业免试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012年6月30日前,已取得国家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者,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按照原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具体程序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取得全国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琼教审[2012]21号文件要求)。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