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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王萍为省第二中院院长

A-A+2013年11月30日08:04中新网海南频道评论

  中新网海南频道11月29日电(记者 付美斌 魏巍)29日,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干部任免名单。其中,会议决定任命王萍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免去林荣的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并任命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法院系统:

  决定任命:

  王萍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决定免去:

  林荣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

  林荣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萍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颐龙、吴春萍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昌盛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陈诗珍、蒲有安、李广荣、陈乾昌、陈龙盛、王晋飞、鲍旭升、符昌娥、张瑞芳、淡敢闯、黄永平、何贤强、张强、薛土良、李以建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张甲天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崔兰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龙文、李永强、卓云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林荣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检察院系统:

  任命:

  陈亮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曲旭、陈招霖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丛丽娜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陈峥、卫强、王金阳、王帮元、李颍林、刘子金、陈相敏、傅剑平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免去:

  冯朝胜、张玲、丛丽娜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蒙志壮、张超英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符成学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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