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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拟建官员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A-A+2014年1月9日14:23中新网海南频道 评论

  记者9日从海口召开的中共海南省委六届五次全体会议上获悉,海南拟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环境质量考核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为保住生态岛,海南提出一揽子计划。

  9日,该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一揽子生态保护措施: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并推进群众性生态文明建设常态化。

  1999年,海南率先提出实施生态省发展战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地、重点海域等保护。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海南生态环境保护面临较大压力。

  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李宪生坦言,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是海南的核心资源。海南生态环境破坏现象时有发生,局部生态环境质量呈退化态势,节能减排任务较重。

  据悉,海南将设立省环境保护厅,统筹协调、规划管理全省的生态环保工作。另外,海南将强化一系列制度,包括使用资源付费、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加大差别化资源价格和惩罚性资源价格实施力度;对海口、三亚和全岛机动车实施总量控制;取消对岛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的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实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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