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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在琼“海归”创业人士可申报资金

A-A+2014年1月22日11:00海南日报评论

  本报海口1月21日讯 (记者张惠宁)记者今天从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获悉,今年我省继续开展“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在琼“海归”创业人士赶紧来申报,2014年2月14日申报截止。

  据了解,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6个条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据介绍,符合申报条件者,请务必于2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人才管理服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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