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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要求:提早上学的学校一律纠正过来

A-A+2014年2月13日08:01海南日报评论

  “对于中小学作息时间安排,省教育厅曾有明确的通知,并且提出了走读制学生上午到校不能早于某一个时间点。”今天下午,海南省中小学作息时间安排若干问题座谈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廖清林明确表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中小学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确定本区域具体的作息时间。“凡是违反省教育厅规定的,一律要纠正过来。”

  1月中旬,本报对“我省小学生上午上学过早”这一现象进行连续报道。正在召开的省两会上,民革海南省委专门向大会递交建议,呼吁切实为中小学生减轻课业负担。

  民革海南省委建议,上课时间在上午8时20分,下午5时30分必须放学,给学生留下足够的睡眠时间和课余锻炼时间。

  今天下午,省教育厅组织直属学校,海口、文昌、澄迈、定安等部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老师等30多人,就我省的中小学作息时间安排进行座谈。

  对于走读制小学生上午到校时间,2007年9月印发的《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分春秋季学期作出了明确要求,春季学期不得早于7时30分,秋季学期不得早于7时50分。位于海口市的部分小学2013—2014年学年秋季学期的上午到校时间表是这样的:农垦二小早读(早操)7:40,海口十一小学早读(早操)7:40,海口寰岛实验小学早读(早操)7:30……

  “从2008年开始,我校将每天上午学生到校的时间确定为8点钟。”海口市第二十五小学校长张莹说,不能简单地拉长学生的学习时间,新学期学校考虑将每节课40分钟缩短为35分钟。“最不能接受的是,我们的小学生每天学习非常辛苦,而没有收到想像的预期效果。”

  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副院长吴益建议,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框架内,各个市县、学校可以将学生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对社会进行公开公示,吸引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参与讨论。对于确定的作息安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大督查力度,教研部门将其作为教学视导的内容进行跟踪。

  海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任仕君认为,探讨中小学生的作息时间看似是一个“技术性问题”,实则是一个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的现实性问题。“此外,小学生上学过早睡眠不足,需要改善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比如早点完成作业、早点上床休息。”(记者郭景水 刘袭 实习生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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