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南频道5月5日电(林玥 纪金澎)近日,乐东一男子因涉嫌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被乐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乐东县法院以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符某荣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0月29日,被告人符某荣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将非法收购的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青皮树方料22根,自东方市江边乡运往乐东县黄流镇。当天,被告人符某荣驾驶的一辆东风货车驶至乐东县山荣林业检查站时,被佳西派出所民警截获,被告人符某荣弃车逃走。经乐东县林业局评估,被扣押的22根木材为青皮树方木木材,方木材积2.71立方米,原木材积3.89立方米,总活立木材积7.05立方米。
法院认为,被告人符某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在庭审过程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