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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工伤认定:工作时间中暑也可算工伤

A-A+2014年5月23日09:35人民网评论

  原标题:工间中暑也可算工伤

  海口去年逾600名劳动者认定工伤

  工伤怎么申请,工伤待遇享受有没有限制?……在昨日上午海口明珠广场由海口市人社局和海口市社保局组织的工伤保险宣传活动上,市民纷纷向工作人员咨询相关问题。据悉,海口共有1.2万家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有22.9万工伤保险参保人,但目前仍然存在部分行业执行工伤保险政策不力,及参保人对工伤认定流程和工伤待遇标准不了解等问题。

  海口市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海口,建筑工、码头搬运工、生产车间工为主的重体力劳动者是出现工伤事故最多的群体。去年海口超过600名劳动者认定工伤,其中100余人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此外,海口市共有1.2万家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据介绍,现行工伤保险缴纳实行工伤费率浮动制度,费率在0.5%到1.5%之间浮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行业工伤保险费率缴费,当工伤保险费支缴率大于100%,工伤发生率大于千分之二时,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会在区间内,上浮50%。这个制度是为了督促工伤事故频发企业、高温行业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对于高温中暑、旧伤复发等非常规的工间受伤如何认定,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呢?商报记者从海口市人社局社保二处获悉,参保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高温天气下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于工伤人员工伤旧伤复发的情况,也可以申请工伤待遇。首先工伤人员(或用人单位)应到社保局工伤生育科申领填写《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然后持申请表到定点医疗机构挂号初步诊断,医生作出治疗方案和诊治意见(盖章)后,持申请表附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送回社保局工伤生育科,经审核后,在医院进行门诊或住院治疗,按规定进行报销。

  此外,有人问到,在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海口市人社局社保二处陈处长表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涉及交通事故的,职工本人必须是非主要交通事故责任,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职工本人是同等、次要责任或无责任的,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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