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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率达七成 风险总体可控

A-A+2014年7月29日08:07中国新闻网评论

  中新网海口7月28日电(记者 付美斌)海南省审计厅28日在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作《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报告》)时透露,截至2013年6月底,全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50.17亿元人民币(下同),债务率为70.18%,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海南省审计厅副厅长何琼妹介绍,省级、市级、县级、乡镇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分别为144.57亿元、652.93亿元、251.4亿元和1.27亿元。此外,同时期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25.26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35.41亿元。

  何琼妹说,海南地方政府性债务存在的问题有:债务增长较快,截至2013年6月底,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比2010年底增加363.87亿元,年均增长18.58%;个别地方和行业债务偿债存在压力;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截至2012年底,各级政府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债务余额519.54亿元,占债务余额的56.74%;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国务院有关文件下发后,仍有8家仅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存在继续融资行为。

  何琼妹表示,通过审计,推动各级政府建立健全举债融资管理和风险防范机制。海南省政府已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全省审计整改工作,整改情况已经上报国家审计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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