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椰林7月30日电(记者张谯星 通讯员艾建南)记者今天从陵水黎族自治县纪委获悉,该县水务局副局长、城管局原局长冯锦书,县城市监察大队原大队长周忠玲,因玩忽职守被处分。
经查,2011年,陵水县政府在征用和建设椰林南北干道20米绿化带项目过程中,所征用的部分土地被十多家商户用来搭建临时建筑,经营建材店、饭店、洗车场等。时任该县城管局局长的冯锦书和当时代理城市监察大队大队长的周忠玲不履行对违章建筑的依法查处职责,而以口头允许、默许等方式放纵以上行为,直至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城管局才将上述违章建筑拆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7.5万元,社会影响恶劣。
陵水县纪委监察局近日研究决定,给予冯锦书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周忠玲开除党籍、行政降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