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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精简申报材料

A-A+2014年8月6日08:07海南特区报 评论

  □记者 苏钟 通讯员 韩华丰

  本报讯 海口市“办事难”的主要症结之一,是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服务所需要的申报材料繁多。记者昨日从海口市政府了解到,为减少市民办事奔波,《2014年海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将列为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要举措之一,今年8月开始,企业、市民、服务对象办事,可按各部门在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所公布的精简后所需要的申报材料提供。

  据介绍,很多企业、市民、服务对象普遍反映:海口市“办事难”的主要症结之一,是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服务所需要的申报材料繁多。受理办理事项需要申报材料五花八门。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提供、地方规章规定的需要提供、审批服务部门规定的也要提供,甚至是审批人员临时提出的还要提供。受理时,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少则四五份,多的10多份。受理后,还要根据审批需要补这个材料,补那个材料。因申报材料的问题,企业、市民、服务对象要多次奔波于政府各个部门之间,来回于各级政府服务中心之间。

  针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2014年海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将精简申报材料列为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要举措之一,提出了“申报材料原则上各部门平均精减申报材料不低于30%”的工作目标。根据海口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从年初开始,海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凡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前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提交的材料,下一环节一律不准再提交;已经进库的证、照、文一律不准再提交;对审批没有起实质性作用的材料一般不提交” 的原则,组织全市45个具有行政审批服务的职能部门,认真全面清理梳理。经过自行精简、初核精简、修改精简、核对精简等多个环节的拉锯战后,全市市级45个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部门,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受理时,原共需要服务对象提供申报材料5028份,精简需要提供申报材料3085份,全市平均精简率为39%。

  据市审改办统计资料显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较多,本次精简幅度较大的部门有:市规划局精简59%、市市政市容委精简55.3%、市药监局精简49.7%、市地税局精简48.5%、海口综合保税区精简48.4%、市物价局48%、市国土资源局精简46.9%、市海洋与渔业局精简46.8%、市环保局精简46.7%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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