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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58岁大妈超市行窃 被抓现行后倒地装病

A-A+2014年8月25日15:04海南特区报 评论

  本报讯 23日晚上9时许,海口某超市工作人员发现一名大妈行为怪异,认出她是有小偷小摸前科的人,于是工作人员上前请她去办公室,“不然我们要报警了”。不想,刚听到“报警”两个字,大妈就直接躺在了地上,还说自己“心脏病发作了”。工作人员情急之下拨打了110和120。但当民警赶到现场后,大妈突然又“病好了”,随后被民警带回垦区公安局草坡派出所。据悉,这位大妈姓王,今年58岁,昨被处以治安拘留5天。

躺倒老太太躺倒老太太

  记者 畅凯 文/图

  自称不差钱,只为报复超市;被处治安拘留5天

  超市保安巡查发现

  喜欢“拿”东西的大妈又来了

  23日晚上9时许,某超市海垦店负责监控的工作人员符运来(化名)通过对讲机告诉保安,“有过小偷小摸前科的大妈又来逛超市了,现在已经接近奶粉区。”监控显示,大妈行为有些怪异,似乎正在往裤子里面装东西。

  超市保安队巡查人员告诉记者,其实大妈刚进入超市时,他们就发现了。“这个大妈喜欢在超市拿小东西,之前发现也教育过,所以她一进来,我们就比较警惕。”该工作人员介绍,大妈进来后先去了生鲜区和散装食品区,分别拿了一块猪肉和两小袋豆子,他远远跟着大妈来到奶粉区隔壁,发现大妈又拿了一小瓶蜂蜜,手上不知道在忙着做什么。

  “我们对这个大妈比较熟悉,因为她就住在超市附近,而且有拿超市小东西的前科。”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那么,大妈以前“拿”了东西后,超市是怎么处理的呢?超市保安队队长告诉记者,“我们发现后当面说了,让大妈拿出来,但她就是不承认,超市也没有权利搜身,再加上拿的都是小东西,所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教育之后就让她走了。”

  工作人员说要报警

  大妈倒地称“心脏病发作了”

  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大妈“拿”东西次数太多,所以这次想和她聊一聊,不料大妈突然躺地上不起来了。

  工作人员称,当时发现大妈在奶粉区行为比较怪异,所以上前想请她去办公室。但大妈并不在意,继续自顾自前往奶粉区。超市工作人员紧跟着大妈,并告诉她“这次只是去办公室,不然我们要报警了”。不想,刚听到“报警”两个字,大妈就突然躺在了地上,还说自己“心脏病发作了”。

  “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大妈这么一倒,让我们有点措手不及。”现场工作人员说。

  当晚正好在超市购物的贺先生向记者描述了当时的情况,他说,“大妈躺在地上,超市的人打了110和120,还端来了一杯水给大妈。”贺先生说,有围观群众拍了照片,他看到大妈腰间似乎藏着东西,鼓鼓的。

  当晚9时30分许,民警赶到现场。躺在地上的大妈和民警聊了几句之后,突然改口说自己“没病”,还从腰间拿出一串东西。贺先生说,他看到拿出来的是一块瘦肉、两袋红豆和一小瓶蜂蜜,这些东西都用一根绳子串了起来。民警再三确定大妈身体无恙后,将其带回垦区公安局草坡派出所。

  大妈被治安拘留5天

  称盗窃是为报复超市

  警方介绍,经审讯,大妈姓王,今年58岁,就住在超市附近。王大妈说,她之所以要盗窃,是为了报复超市。“之前在超市买过水果蔬菜,回家后发现水果有问题,保存时间不长就会坏掉,也找过超市,但没有解决,所以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补偿。”王大妈强调,自己家里经济条件并不差。王大妈的作案手段非常简单,一般选在超市快打烊时作案,选好想要的东西后就开始在超市内转悠,在相对比较僻静的地方,用随身携带的绳子将物品系起来绑在腰间,再用衣服遮住,带出超市。

  记者从派出所获悉,当晚王大妈盗窃的物品价值62.1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警方按照治安案件进行处罚,王大妈被处以治安拘留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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