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海南视窗陵水8月26日电(余恒平、通讯员杨小莉、姜婕) 近日,陵水椰林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不慎掉入烤炉身亡的男童家属获得相应的赔偿与补偿,安慰了痛失爱子的家属。
2014年2月28日,王某国在陵水县某镇路边设炉烤猪,火烧正旺时,他离开烤炉回家找寻一根长棍清理烤炉里的火。期间,有四名正在去上学路上的儿童经过王某国的烤猪炉时,其中一名儿童即受害人王某不慎掉入炉内,严重烧伤,送至医院经奋力抢救,终因伤势过重当天死亡,男童的整个家庭陷入了无限的悲痛中。事故发生后,受害儿童的家属认为孩子的身亡不是一个简单意外事件,而是王某国疏于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导致的,王某国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王某国也承认其对于受害儿童的身亡存在一定过错,但以自己没有经济能力承担赔偿费用为由拒绝对受害儿童家属进行赔偿,双方产生纠纷。受害儿童父母王某某、陈某某因此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19955.75元。
由于双方当事人都是同村人,椰林法庭在受理此案后为不使矛盾激化,根据实际案情,承办法官及时召集双方当事人希望能协商解决纠纷。被告王某国对事故的发生表示歉意也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表示原告提出的赔偿数额太大,自己已经没有经济能力继续进行赔偿,不同意支付原告提出的20余万元赔偿款。而原告却坚持被告至少赔偿20万元,案件的调解陷入僵局。
“原本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承办法官认为,此案若以判决形式结案,不仅可能激化原、被告邻里之间的矛盾,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也无法及时安慰痛失爱子的家属。为此,承办法官不放弃一丝调解机会,积极地向原、被告释明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额度,在要求被告积极履行自己义务的同时也希望原告能体谅被告经济上的难处,互谅互让,解决纠纷。通过承办法官的多次努力,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一次性支付6.5万元赔偿金给原告并在一周内付清,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