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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6年免检新政9月生效 省内可异地免费领取检验标志

A-A+2014年8月31日08:20海南特区报 评论

  记者 张瑜

  本报讯 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将于9月1日生效。《意见》中最大亮点“6年内小汽车免检”最受关注。昨日,记者就新政中部分车主及市内部分车检站反映的一些问题,采访了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

  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适用6年免检政策的车型包括:非营运大型、小型、微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等5种类型车辆。其中所述的“非营运”不包含警用、消防、救护、工程救险、营转非、出租转非等车辆。这5类车辆,登记时间在6年以内的,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可以直接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此外,免检车辆同时免环保检测。

  首次享受免检的车主,该到哪里申领检验标志?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我省车主可前往各市、县级车管所,在检验标志核发窗口即可免费申领。需要提醒的是,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必须将涉及该车的交通违法记录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对于海口地区,由于车管所位置较偏,届时,免检车主可到海口市内各个交管服务站领取。

  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检验标志不同于检验合格标志,车辆检验合格标志需要车辆上线检测,各项检测合格后方可发放车辆检验合格证,而检验标志则是针对此次免检车辆,无需车辆上线检测发放的。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省已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因此9月1日新政施行后,凡是省内符合条件的免检车辆在省内任意市县都可免费领取检验标志。同时,符合免检条件的长期在本省行驶的外省车辆,可以将相关资料寄回当地委托他人到属地车管所领取检验标志。而当地交警部门会在发放检验标志时要求车主书面承诺不非法改装车辆。

  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的新政,未违反“道交法”相关规定,为避免车主误读新规进入误区,帮作出如下提醒:一、6年免检非6年只检1次。属于免检的车辆,每两年要到公安交管部门等窗口申领检验标志,并按规定粘贴。二、定期检验前仍需处理违章。每两年定期检验时,车主要将交通违法处理完毕,方可持行驶证和交强险证明等,到指定窗口申领检验标志。三、新政实施前该检的照样检。免检政策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到检验有效期但逾期未参检车辆,不能享受免检。四、书面承诺免检期不非法改装。车主在申领检验标志时,须按要求填写《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并书面承诺不非法改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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