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媒体曝光的临高县和舍镇违规办理农村低保案,临高县纪委、监察局迅速查办16名相关责任人,掀起一场廉政风暴。
经查,临高县民政局分管低保工作的副局长王丽花、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负责人王欣、和舍镇分管民政工作的党委委员黄有珍、镇政府民政助理王符辉等4人,未按民政部和省政府关于低保审核审批规定开展入户调查和公示工作,审核审批把关不严,造成和舍镇18户违规纳保,冒领低保金共计62720元,已构成失职错误。临高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上述4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临高县委、县政府、和舍镇党委、县民政局党组分别对4人予以免职处理。对冒领的低保金,责成有关部门追缴。
此外, 自2007年以来,临高县和舍镇布佛村委会经集体研究决定,向申请低保的对象收取10元至100元不等的手续费,作为低保工作开支。几年来,该村共收取38户低保户手续费4340元。此外,在办理农村低保时,该村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没有进行入户调查、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和公示的情况下,直接通过村两委干部会议确定低保对象。
和舍镇布大村村干部李英青、吴川基,在办理2013年度农户低保时,在没有进行入户调查,没有召开相关会议讨论的情况下,直接召开村“两委”干部扩大会议确定全村低保对象,并违规安排自己父亲享受农村低保。
和舍镇抱堂村在办理2013年度的农户低保时,没有进行入户调查,没有召开村民会议讨论,直接召开村“两委”干部扩大会议确定全村低保对象,并违规安排符吉英等村干部及亲属享受农村低保。
上述12名村干部行为已构成失职错误,临高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张谯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