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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一男子在大东海裸晒被拘十日

A-A+2014年9月20日08:01国际旅游岛商报评论

涉嫌“裸晒”者涉嫌“裸晒”者

  商报全媒体讯(数字记者 柴彦明 通讯员 冯谋瑞 刘强 摄影报道) 昨日,商报记者从武警三亚边防支队获悉,9月17日,三亚边防支队红沙边防派出所对在大东海景区“裸晒”的一名男子处以十日行政拘留处罚。

  据办案民警介绍说,当天14时许,边防民警巡逻至大东海景区某处沙滩时,发现一名男子在景区沙滩公共场所将内裤脱至膝盖处,故意裸露出身体私处等部位,躺在沙滩上“裸晒”,行为非常不雅。面对民警劝阻,该名男子依然我行我素,“在这里晒太阳是我的自由,你们无权干涉!”面对民警的劝说,“裸晒”男子态度十分强硬。民警随后依法将该名男子带离现场,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调查,该名男子姓于,现年57岁,对自己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违法行为如实承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红沙边防派出所报请三亚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批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据介绍,三亚大东海景区去年春节期间“裸晒”现象经媒体曝光后,迅速引发社会高度关注。随后,红沙边防派出所根据三亚市委市政府、三亚市公安局有关部署,把“裸泳裸晒”现象列入常态化管理整治,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沙滩巡逻密度、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有效制止了该类行为的发生,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请广大市民、旅客朋友遵守好法律,自觉维护好三亚旅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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