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0日从海南省国土与资源环境厅获悉,海南省政府已下发通知,通报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该省18个市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均为合格,全省2010年保有耕地面积为1092.22万亩、基本农田面积943.83万亩。
本次考核由该省国土、农业、监察、审计、统计五部门联合,并邀请海南省委组织部参与,检查考核了2006—2010年各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通报显示,海南省18个市县2006—201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均为合格。根据各市县耕地保有、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及基本农田补划面积指标完成情况,土地执法工作情况,以及耕地保护基础工作、耕地质量建设工作和省政府历年考核评价结果等情况,对各市县考核结果进行了量化综合评定。其中,昌江、澄迈、东方、万宁、琼海5市县评定为优秀等级,儋州、陵水等11市县评定为良好等级,海口市、三亚市评定为合格等级。据悉,海南省2010年保有耕地面积1092.22万亩、基本农田面积943.83万亩,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保护任务指标。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大开发、大建设背景下,连续5年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总量稳定,在全国不多见,并在建设中占用耕地比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