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自己是市委秘书,可以帮他人孩子办理到海南中学读书以及虚构有能力为他人招领工程,同时恶意透支信用卡并在国家机关公文上嫁接附件,海口市档案局一科员刘某伟因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及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等获刑。龙华法院决定对刘某伟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六千元。
冒充市委秘书诈骗他人12.3万
2012年7月初,被害人林某秦通过朋友介绍认识被告人刘某伟(现年41岁,湖北麻城人),刘某伟谎称自己是市委秘书,可以帮忙办理林某秦的孩子到海南中学高中部读书,但需活动经费7万元。
2012年7月19日,林某秦在海口市一咖啡厅将前期费用人民币2万元交给刘某伟。刘某伟在假装为林某秦办理小孩上海中高中部的过程中,又问林某秦是否还有其他小孩需要办理上学的事情。
正好林某秦的朋友项某强也想让小孩上好的高中,林某秦便向刘某伟提出,刘某伟称可以帮忙,但需活动经费53000元。
经项某强委托,2012年7月25日上午,林某秦在海口市龙昆北路一酒店停车场将人民币53000元交给刘某伟。2012年8月24日上午10时许,刘某伟谎称两个小孩上学的事情已经办好,叫林某秦支付余下的人民币50000元,当天,林某秦让其公司的财务人员将50000元汇入刘某伟指定的个人账户。
直至开学,刘某伟也未能办理上述事情。
谎称有能力招领工程诈骗18万
2012年8月份,被告人刘某伟向徐某顺谎称其有关系拿到海南省屯昌县安置房施工项目,并经徐某顺介绍认识被害人何某兵。何某兵表示愿意承接该施工项目,刘某伟提出要50万元介绍费,经协商,何某兵同意先支付20万元,余下钱款等事情办妥后再支付。当天,何某兵将人民币20万元转到刘某伟的个人账户。次日,刘某伟带何某兵与徐某顺去海南省政务中心递交投标材料未被受理,何某兵发现被骗,要求刘某伟退钱,刘某伟除退还何某兵2万元外,余款均以种种借口推脱。
2008年8月21日,被告人刘某伟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信用卡部申办卡号为0004062522820362440的信用卡,该卡最初消费信用良好,光大银行又在该卡名下发给刘某伟卡号为4816990000484566的一张信用卡。2010年5月份,刘某伟又用部队名为“刘某雄”的证件在光大银行申办卡号为0004062522835429226的一张信用卡。其中尾号为2440信用卡最后一次还款时间为2010年1月18日,截至2012年7月3日光大银行报案,该卡拖欠本金25894.76元;尾号为4566信用卡最后一次还款时间为2010年1月21日,截至2012年7月3日光大银行报案,该卡拖欠本金26066.11元;尾号为9226信用卡最后一次还款时间为2011年9月2日,截至2012年7月3日光大银行报案,该卡拖欠本金15479.18元。
上述款项均经光大银行催收超过三个月未还。破案后,刘某伟于2012年7月18日将3张信用卡款项全部还清。
嫁接附件变造国家机关公文
2012年底,海南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钱某涛找到海南城乡发展研究会的秘书长刘某,称三亚城市手册做得很成功,双方商谈同意合作办理海口城市手册项目,但需要找一个海口市宣传单位来报批。钱某涛便找到在海口市档案局工作的被告人刘某伟,刘某伟同意参与合作此项目。
2013年4月21日,刘某伟以个人名义和海南省城乡发展研究会就“《海口城市名片》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二十五周年宣传手册”签订一份《合作协议》,由刘某伟负责《手册》批文、刊号的使用、提供有关图片资料并配合海南城乡发展研究会编辑和招商。
2013年6月份,刘某伟向刘某提供一份“海府办【2013】年47号文件关于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海口市旅游形象宣传和产品设计与市场促销方案的通知”及附件“关于编辑出版《阳光海口拥抱您》序列丛书——《阳光海口城市名片》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二十五周年宣传手册的通知”、“《阳光海口拥抱您》系列丛书——《阳光海口城市名片》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二十五周年宣传手册编辑出版实施方案”。经鉴别,上述文件中后面两个附件为假文件。
据此,龙华区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刘某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六千元。(记者梁振文通讯员沈玉华崔善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