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3月24日至5月27日,中央第七巡视组对海南省进行了巡视。7月10日,中央巡视组向海南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我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完全符合中央精神和海南实际。省委对此高度重视、高度警醒、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中央巡视组的巡视意见,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省委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反腐败斗争的“尖兵”、“利剑”,是给党的肌体作“体检”,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坚决落实习总书记、岐山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把用好巡视成果、强化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真抓严改,切实履行好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省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和巡视工作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落实巡视整改责任、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要求上来,以最鲜明的态度、最严厉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委书记罗保铭同志及时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和省委常委会议,认真研究中央巡视组关于对海南省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部署。省委成立了由省委书记罗保铭任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定之,省委副书记李宪生任副组长,全体省委常委和省政府副省长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中央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任务作了梳理分工,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牵头单位,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强化督促检查。省委召开了3次书记办公会、3次省委常委会议、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省委办公厅牵头,统筹协调,抓好督促检查。省委办公厅联合省纪委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组成3个督查组对海口、三亚等10个市县和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等6个省直单位进行了实地督查,听取汇报17次,约谈干部400多人次,查阅资料2000多份,实地查看部门、单位200多个,随机暗访高档餐饮、娱乐场所20多个。同时省委办公厅还对各市县、各部门、各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书面督查,有力推动了整改落实工作。
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责任追究不够及时的问题。省委把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整改落实的首要任务,强化各级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责任担当,突出责任制考核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强化责任追究。
一是召开省委六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对各级党委和纪委履行“两个责任”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建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月报制度,灵活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法,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琼海、澄迈、定安、屯昌等4个市县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等12个省直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方案进行了抽查,督促有关单位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责任分工。三是建立市县委书记听取重大案件工作汇报机制,加大对重大案件的督办力度。今年以来,市县委书记共听取纪委重大案件工作汇报273次。四是省委常委会专门对14个市县国土部门领导干部相继发生腐败、海洋渔业系统一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省安宁医院骗取医保资金等典型案例进行了认真剖析,明确整改措施,并将剖析报告发至案发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反思,完善制度,限期整改。五是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和责任考核办法,研究制定“一案双查”的具体办法,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省海洋渔业、国土、卫生三个部门的党组和主要负责人在全省进行了严肃的通报批评。六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在省委全会上发放了警示教育材料、播放了5名厅级干部违法违纪的警示教育片;通过举办“远学焦裕禄、近学牛开成”巡回报告会、开办海南日报“廉政周刊”、推行廉政文化“六进”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强化自律意识。
2、关于纪委落实“三转”要求未完全到位,基层监督执纪力量薄弱、能力不强的问题。加快推进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清理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把精力集中到主业上来,推动监督执纪力量向基层倾斜。目前全省纪委系统内设机构改革已全部调整到位。省纪委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97个调整为17个,减少82.5%;各市县和洋浦纪委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570个调整为297个,减少81.1%。对各市县纪委书记、省直单位专职纪检组长分工情况进行了检查,明确纪委领导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省纪委专门制定了六道严格的办案工作程序,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7月18日,在海口举办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办案工作规范培训班、案件检查业务培训班,邀请中纪委专家等为纪检监察干部授课,715名干部参加培训,其中基层干部202名。
3、关于查办案件力度还需加大的问题。省委在整改中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一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的实施意见(暂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形成突破大案要案的合力。二是重点加大对资金资源较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国土、农垦、海洋渔业、工程建设、医疗卫生等领域案件和党政“一把手”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截至8月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1840件问题线索,初核1556件、立案684件、结案53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90人,同比分别增长64.8%、50.3%、33.9%、29.5%,58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其中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77件(县处级以上“一把手”25人),占立案数的17.9%;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31件292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174件,查处县处级以上要案43人,同比分别上升29.1%、21.2%、47.5%、79.2%。三是坚持快查快结,缩短办案周期。截至8月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已办结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平均用时109天,较去年同期减少44天,其中在3个月内结案的330件,占同期结案总数的61.5%,省海洋渔业厅王世坤等4人违纪违法案从核实立案到移送司法机关仅用时7天。四是研究制定理顺派驻组、纪工委、纪检组关系的具体办法,明确省纪委重点查办省管干部的案件,其他案件原则上交由纪工委、纪检组办理;督促纪工委、纪检组抓早抓小,有案必查,发挥好查办案件的职能,切实解决线索积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