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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

A-A+2014年10月10日07:56南海网 评论

  4、关于省委巡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央巡视组关于对海南省委巡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反馈材料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一是建立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五人小组”报告巡视情况的工作机制,“五人小组”听取了对陵水县、省农垦总局巡视情况的报告。二是调整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省纪委书记任组长,省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有关人员参加。三是完善巡视工作制度。制定《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等4项制度,规范了领导小组议事内容、程序、参会人员和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制定《省委巡视组组长库建设及管理办法》,建立了由10人组成的省委巡视组组长库,巡视组设置从4个增加到6个;印发《海南省巡视工作规程(试行)》,对巡视进驻、巡视反馈、问题移交、督促整改工作进行规范。四是改进巡视工作方式。按照“巡视工作全覆盖”的要求,完善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规划,对市县巡视时间由3个月调整为2个月,对省直单位巡视时间由2个月调整为40天,确保每年开展3轮以上巡视;对省直部门和省属企事业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和性质进行合并巡视,一次归口巡视多个省直单位;围绕某一事项、某一方面的问题,灵活机动安排专项巡视。五是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建立新巡视市县、单位发现问题的登记、移交、督办和管理台帐,对巡视移交材料的内容、程序、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目前临高县和省财政厅已对上一轮巡视反馈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了“双公开”。对巡视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优先核实处理,省纪委查处了省海洋渔业厅原厅长赵中社和省检察院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郭彪的有关问题;省检察院查办了临高县原副县长陈卓尔的有关问题;陵水县纪委立案7件13人;临高县纪委和有关部门立案30件59人,同比增长109%,查处县管干部数增长200%。启动了新一轮对6个市县的常规巡视。

  5、关于对“一把手”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不够的问题。省委在整改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用改革的办法,焊牢制度的笼子,加强对“一把手”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一是加大对“一把手”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定了《2014-2017年经济责任审计常规轮审计划》,今年计划对22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已完成4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从8月15日开始,派出15个审计组、250人对全省近十年来的土地出让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计划10月底前完成。二是建立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出台了《海南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公布了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包括省级行政审批事项599大项(984子项)、省级行政管理服务事项246大项(255子项);出台了《海南省行政审批管理及责任追究办法》,对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的33个单位每季度进行行政审批绩效考核。三是加快推行网上公开审批。按照全流程公开审批要求开发完成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审批系统,全省1239项审批事项全部开通了互联网申报。省政务服务大厅实施“一机双屏”网上透明审批。四是加强公共资源集中规范管理。制定了《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入试运行,截至8月底共完成资源交易324次。五是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出台了《海南省政务规范化服务指导意见》和《海南省行政审批业务标准规范》,明确了审批目录分类、审批要素、审批流程3方面的标准,将全省审批事项按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联办件4大类进行规范,每个项目审批环节最多不超过4个,并采用新的网上审批系统固化审批要素,限制审批自由裁量权。

  6、关于虚报冒领、贪污挪用各类专项资金问题。省政府在整改中坚持公开透明、科学高效,加强各类专项资金监管。一是出台了《海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紧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已由193项清理整合为141项。二是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考核机制,对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和海口4个区的财政管理绩效进行了评价,对省发展改革委等36个省本级部门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综合绩效评价试点,对评价结果靠后的单位约谈其主要负责人,防止虚报冒领。三是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省农垦总局和省交通运输厅部分下属单位等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研究出台加强财政支出拨付管理制度,禁止部门项目资金由国库集中支付转拨到本级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四是建立“考评、预警、报告”机制。加大对各单位财政预算支出督查和通报力度,将预算单位实有账户资金支付业务全部纳入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在海南日报财政专刊公开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目前已公开11批44项涉及“三农”、教育、企业补贴、文化建设等社会普遍关注的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及资金管理办法。五是对市县2011-2013年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等进行了审计,查处违纪违规金额5.05亿元,发现24个问题线索已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7、关于侵占土地、林地资源的问题。省委把加强土地林地等重要资源的立法保护、规章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海南永续科学发展的战略性任务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整治侵占土地林地资源的问题。一是修订了《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针对目前土地管理中急需规范的突出问题,从收紧土地审批政策、规范明确土地管理的政府及部门职责、加大土地监管处罚力度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制定严格土地一级开发管理的办法,土地一级开发由政府组织实施,规范土地开发行为。三是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有关工作的意见》,加强了土地规范管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垦土地利用管理的意见》,将农垦土地纳入全省土地规划、计划管理。四是组织开展2014年度土地执法监督检查和违法占地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专项清理整治。加快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全省共清理出1150宗、13.92万亩“供而未用”闲置土地,截至8月底已处置1105宗、13.24万亩,处置率超95%。五是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扩大确权登记试点。截至8月底,全省完成农村承包土地测量面积201.3万亩,建立档案112574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3627本,涉及农户23430户。预计2014年底试点工作验收完成,2015年底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到户工作。六是严格执行省人大常委会新修订通过的《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持续开展森林资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发现355起涉嫌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线索,已查处338起,正在查处17起。对国家林业局督办的32件林业案件,已全部办结。通过地方立法出台《关于加强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将全国面积最大的红树林湿地总体保护和控制范围由5万多亩增加至12万多亩。改革全省森林公安管理体制,市县森林公安局及其内设派出所人员编制已划入省森林公安局,由属地管理调整为省森林公安局垂直管理。

  8、关于领导干部本人及其亲属子女参与经营活动、插手工程项目和土地开发等问题。省纪委开始着手对全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本人及其亲属子女违规参与经营活动、插手工程项目和土地开发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将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有关制度和政策规定汇编成册,印发全省领导干部学习落实。将“贯彻廉政准则,规范领导干部亲属从业行为”列入各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内容。紧密结合述廉评议、信访举报和领导干部有关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参与经营活动、插手工程项目和土地开发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问责。

  9、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包庇犯罪,袒护有反映的干部的问题。研究制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支持司法机关独立办案的若干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包庇犯罪。进一步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关于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在审判执行活动中干扰办案的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严禁领导干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刑罚执行和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制度。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了我省司法体制改革方案。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

  10、关于少数地方和单位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自觉、不严格,甚至顶风违纪的问题。省委全面加强了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0条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一是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财政、审计、国税、地税等部门之间的联动协查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建立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0条规定情况月报制度,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0条规定执行情况的审计作为全省审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业务。每月随机抽查3-5个省直部门、3-5个市县,对一定时间段内的公款消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二是在海南日报开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曝光台”专栏,定期对顶风违纪行为指名道姓通报曝光追责。今年以来,省纪委对41起15个单位81人进行了通报曝光,其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140起35个单位221人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三是印发了《关于重点治理“吃拿卡要”问题的通知》,重点整治了群众反映强烈的10种突出问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组织处理3人,诫勉谈话3人。

  11、关于会议多、文件多、领导到基层调研和指导不够深入的问题。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各部门、各单位制定了精简文件的具体意见或办法,大力精简文件数量,提高公文运行效率。今年1-8月,以省委、省政府及其办公厅名义印发文件839件,同比减少92件,降幅9.8%。省直和中央驻琼单位向省政府报送简报64种,同比减少20%。将省直机关会议分为4类严格审批和管理,通过合开套开等方式精简会议数量规模。今年1-7月,省本级会议费支出3575.79万元,同比减少1977.49万元,降幅35.6%;各市县会议费支出4028.27万元,同比减少6025.6万元,降幅5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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