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现转机:省检察院要求第二分院重新进行复查

  没有证人出庭作证,警方没有查到赃物,当事人一直不曾供认作案;唯一的“证物”还是一顶当地渔村几乎家家都有的草帽。许菊妹及家属不服乐东县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向省第二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在没有开庭庭审情况下,直接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许菊妹的家属对此表示非常不满和气愤。

  此前报道显示,2013年3月15日,许菊妹的辩护律师罗于贤在省人民检察院接访时,向检察机关递交了抗诉材料,许菊妹一案曾引起省检察院的重视,要求省检察院第二分院重新对该案进行复查。

  然而,这次的转机最终没有改变许菊妹的命运。此后,许菊妹开始了长达3年多的牢狱生活。

  高院重视:省高院对许菊妹案作出批示要求依法处理

  许菊妹的遭遇经媒体披露后,引发社会舆论一片哗然,网上质疑声无数。之后的3年多时间里,陈人雄无数次往返乐东、儋州、海口、北京等地,多方奔走上访为舅妈喊冤,“这3年时间里,我们为了给舅妈洗清不白之冤,四处上访,花费了至少30多万元。想让法院纠正错误简直太难了,警察抓错了人,检察院又没有把好关,之后加上法院将错就错。”陈人雄说,他们一直坚信法律是公正的,他们一定可以为舅妈洗清冤屈。

  据悉,许菊妹一案最终引起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视,2014年8月14日,省高院主要领导曾就此分别作出专门批示,要求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今年春节前(2月15日),许菊妹拿着海南省琼山监狱发给她的《释放证明书》[(2015)琼山监狱释证字第035号]走出了监狱,而这一天,距离她服刑期满日2015年8月7日差不多还有半年多的时间。陈人雄说,舅妈提前出狱,让他又看到了一丝希望的亮光,“虽然法院说她在改造期间有‘悔改表现’,减刑提前出狱,可我认为,这与省高院的重视应该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陈人雄认为舅妈被提前释放,或与省高院重视有关。

  最新进展:法院发现该案认定事实确有错误决定再审

  据了解,许菊妹被提前释放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也及时赶到她的家乡实地走访,开始了案件重审的前期调查工作。

  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获悉,今年9月8日,该院确实已经对许菊妹一案作出再审决定。

  9月27日,南海网记者在许菊妹手上的再审决定书[(2015)海南二中刑监字第24号]上看到,法院在再审决定书中称:原审被告许菊妹犯抢劫罪一案,乐东县法院于2012年4月19日作出(2012)乐刑初字第118号刑事判决,认定许菊妹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元,许菊妹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同年12月19日作出(2012)海南二中刑终字第78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护原判,该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院长发现该案裁定认定事实确有错误,依法将本案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经审判委员会讨论,本院认为,本案符合再审立案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决定案件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对话许菊妹:我坚信法律会还我清白

  9月27日下午,南海网记者专程赶赴乐东莺歌海镇采访了许菊妹。

  南海网记者:还记得当时你被抓走时的情景吗?你有没有向警方说明情况?

  许菊妹:我一辈子没法忘掉,因为那是一种耻辱。当时我跟警察再三解释,说自己没有抢劫,可是警察不听,他们抓我走的时候,我哭喊着死死挣扎不愿意走,可是他们像抓猪一样把我带走了。

  南海网记者:现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你的案子再审,得到这个消息你是怎么想的?觉得意外吗?

  许菊妹:说实话,当我接到再审决定书的时候,心情很平静,我知道这一天会来到,所以不觉得意外。尽管很委屈,但还是感谢海南二中院不回避过错,承认裁定认定的事实有错误。

  南海网记者:在监狱服刑期间,你知道家人为了争取法院再审作出的努力吗?你当时对此有信心吗?

  许菊妹:知道,他们探视我的时候跟我说了。所以,我觉得一定有希望洗清不白之冤。开始被警察抓走时候,我确实又恐惧又绝望,但真正判刑以后,我反而觉得从容了很多。我仍然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坚信自己有证实清白的时候。我家里人都说我,出狱后心情好,心态也好,所以气色都变好了。感谢你们关注我的遭遇。

  (南海网乐东9月28日消息 南海网记者姜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