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刘某盗窃得手准备离开时,被醒来的黄某发现并追赶三人,在其他居民的帮助下,刘某、陈某被抓获,袁某逃脱。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当场缴获刘某盗窃的7600元赃款及作案工具。

  秀英区法院了解到,刘某是单亲家庭的孩子,缺乏家庭的有效监管,经常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混迹一起,并多次参与盗窃他人财物。法院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现金76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