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丨记者 邵长春 通讯员 成和军 文天光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海南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岛屿地理单元,同时享有经济特区、生态立省、国际旅游岛和体制机制创新优势,是改革的天然最佳试验田。当前,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6%,人均GDP突破6300美元,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期和转型提质的关键期。

  继去年儋州市获批为国家首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后,近日我省琼海市、文昌市和海口市演丰镇也被列入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目前,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省从国家级和省级两个层面扎实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

  1、儋州试点稳步推进

  去年我省儋州市获批为国家首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后,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和督促儋州市制定了《儋州市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总体工作方案》,对试点任务进行了具体的分解和细化,明确了2015-2020年综合试点工作任务、目标、时间节点、预期效果。目前,儋州市和各省直相关部门现正按照部署,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

  据了解,儋州市先后组织召开了16次试点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和重点任务,提出了《儋州市居住证制度实施方案》、《儋州市新型城镇化重大产业项目扶持政策暂行办法》,编制了4.15万农业人口转移规划,全市棚户区开工建设1390套,积极推进了那大城中村改造、海花岛旅游综合体、兰洋养生健康产业等项目建设,不断促进产城融合、提高城市承载能力。

  在扎实推进国家综合试点同时,儋州市中和镇被确定为全国建制镇示范点试点镇,2014和2015年连续两年获得国家财政每年2000万,共计4000万的建制镇示范试点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中和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新试点强调就地城镇化

  此次琼海市、文昌市和海口市演丰镇同时入选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名单,也让我省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区域进一步扩大至三市一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