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11月2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 通讯员 罗凤灵)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一渔业公司老板为牟取暴利,通过琼籍船证船号套外省渔船上,贿赂国家干部,骗取国家柴油补贴700多万元。

  11月26日,南海网记者获悉,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的广东籍男子洪某四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和行贿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30万元,没收随案移送的赃款101万元,继续追缴洪某四的违法所得。

  2003年9月至2014年1月,洪某四以海南洋浦某渔业公司申请新建十艘渔船为由取得了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和10个船号,并办理了捕捞证等相关证件。2004年,浙江省洞头县黄某生等船主将其十艘钢质渔船在保留原浙江省渔船捕捞证件的同时,又挂靠在洪某四的公司名下,使用上述渔船船号和捕捞证件,在海南从事捕捞作业。但到2005年,该十艘渔船又回到浙江省使用原渔船捕捞证件从事捕捞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