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开始,海口市的电动车将不能再“任性”了。新修改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了超速、超员、超载、未戴安全帽、酒后驾驶电动车等多种违法行为都将被罚款,“电的”载客也将被重罚1000至2000元。还新增了电动车查验制度和《目录》退出机制,但市民最关心的电动车上牌是否需摇号仍是未知数。

  修改后的电动车管理办法明年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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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市人大获悉,《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对海口市电动车生产、销售、登记管理、通行保障、通行规定及法律责任等都作出详细规定,比修改前的《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更加严格。

  海口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严音莉表示,严管即厚爱,据数据统计,原先海口市电动车交通事故量占全市交通事故的35%,自“双创”后交警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对电动车乱象进行严管后,电动车交通事故量占比下降了10%。

  《管理办法》明确将对电动车总量进行控制 上牌是否需摇号仍是未知数

  今年以来,海口市电动自行车日均上牌数约为500辆。为有效控制电动自行车的迅猛增长,保障道路交通顺畅、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并授权海口市人民政府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等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具体办法,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海口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曾雄表示,海口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对道路与交通流量等具体情况进行考察调研,再制定具体办法,但将于何时采取何种办法控制电动车总量,目前尚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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