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在医院外正常死亡的居民(包括流动人口),死者家属需携带死者身份证(户口簿)和生前病例(未就医者除外)到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到暂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并凭《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到死者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到暂住地)的居(村)委会和殡葬部门办理注销户口和火化手续。

  独家评论:从一张死亡证明看干部作风的冷漠

  南海网特约评论员:矢弓

  当年领袖有一句名言“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这话到了现在,也许就让人感觉:人总是要死的,但没死在医院里就麻烦了。

  有媒体报道,海口市琼山区桂林社区的秦先生称,其岳父于12月24日晚心脏病突发去世,因没有死亡证明无法火化,为此他跑了4个单位并下跪才办到一张盖章不全的死亡证明,但还是错过了当天的火化时间,不得不将岳父尸体先冷冻起来。

  人生大事,莫过生死。一个人死了,总要有些规矩才行,死亡证明是必不可少的。但从报道中透露的一些细节来看,海口某些地方的干部作风,实在是生硬冷漠还官僚。建设服务型政府,遇到实际问题还只是一句空话。

  人死了,第一时间自然找殡仪馆。殡仪馆不是政府机构,答复是火化必须要有死亡证明才可以,死亡证明由居委会出具。应该说,如此答复,有理由,有方法,殡仪馆没把自己当管理者看。不过,是不是所有死在家里的证明都由居委会出证明,殡仪馆不知是以前没遇到过,还是自己也不知道。服务如指路,过了这个路口,就看下一个路口怎么说了。

  居委会答复很有管理者语气:其岳父没有在该社区登记信息,因此无法办理死亡证明,应该去辖区派出所办理。这答复居高临下,简单明了,甚至还隐藏很多潜台词:谁叫他活着的时候不来登记?死了才想起来,晚了!到派出所去吧,办事太容易,今后谁都不把居委会当回事的。此例警示我们,趁自己还活着,赶紧去登记,以免到时候死了都不算数的。

  派出所也不是谁都可以指派的,告知此事不归派出所管,要他去琼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派出所的答复很专业,他们只管非正常死亡,病死的不归他们管。可琼山疾控中心称,死亡证明应由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具,并帮忙联系了桂林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这是全过程中唯一帮忙联系下一站的举措,其余路口都是挥挥手,自己走,走到哪里算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