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泽飞 本报讯针对我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不容乐观的现实状况,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学校食堂相关各方进行更严格、更细致的管理和约束。据了解,今后,我省学校食堂将不再允许个人承包。幼儿园食堂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将不能通过办学审批。

  据了解,《通知》将对幼儿园食堂的审批监管作为一个重点,明确了幼儿园办学审批前,教育部门需会同当地食药监管部门现场考察,对其食堂符合食品经营许可条件者方可批准办学。此外,凡当年年内发生过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幼儿园,年审不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