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年新规矩影响你我他

  再过完今天,2015年将与我们挥手道别。在即将到来的2016年,包括全面二孩政策等一批新规正式实施,这将会影响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下面让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带你看看这些明年实施的新规定究竟有哪些。

  民生

  ●全面两孩政策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明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

  据修正案草案,从明年1月1日起将取消晚婚假、晚育假。也就是说,只要新政策没实施,就按老政策执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23天的晚婚假。

  ●困难残疾人补贴每人每月60元

  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12月2日,海南省政府发布《海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60元/月/人执行。所需资金由市县从城乡低保资金中支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一、二级两个档次标准执行,即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150元/月/人,其中,海南省财政补助75元/月/人,市县财政补助75元/月/人;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100元/月/人,其中,省财政补助50元/月/人,市县财政补助50元/月/人。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安排。

  ●居住证暂行条例公布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3号国务院令,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该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一是义务教育;二是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四是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五是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六是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项便利:一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二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三是机动车登记;四是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五是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六是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七是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海南施行住房救助新规

  日前,省政府发布《海南省社会救助规定》(海南省政府令第259号),对全省住房、医疗、就业等社会救助内容作详细的规定及要求,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提出,住房救助可根据实际情况施行,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租赁补贴或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等。按规定,城镇住房救助对象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给予租金减免,或者发放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对农村住房救助对象,应当优先纳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实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