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丨记者易宗平 邓海宁 通讯员张摸金 范慧芳
“公正司法,帮扶弱小”8个大字,随着锦旗在风中挥扬,显得格外醒目、格外硬气。
1月27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门口,昌江13名妇女簇拥着将这面锦旗送给法官。
“感谢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保护了我们‘外嫁女’子女的合法权益!”王某风用手理了一下被风吹乱的头发,激动地说。她是一名外嫁女,家住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小寨村。
究竟是什么案件,让这些外嫁女对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充满感激之情?
2009年12月8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征用昌化镇小寨村集体土地,并出台了《征收土地方案》。随后,昌化镇小寨村第十三经济合作社召集村民们,就被征收土地补偿分配进行讨论。
“在我们村里生活的一些外嫁女和她们的子女,也能得到补偿吗?”一些村民抛出这个问题。
“俗话说,‘嫁出门的女,泼出门的水’,外嫁女和她们的子女,有什么资格参与土地补偿分配?”另一些村民接过问题又掷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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