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前女友代付首付出资装修的房子 恋人分手后房子升值了

  女方打官司追讨50%房屋增值部分

  2009年,丁洋购买了一套房产。这套房子,丁洋的前女友吴玉婷付了18.8万余元的首付,并出资8万元装修。分手后,当感情不在,曾经一起付出的房子却成了争夺对象。吴玉婷起诉到法院,要分割该房产增值部分。

  女友付了首付承担装修

  分手后讨五成房屋增值部分

  2006年,丁洋与吴玉婷因工作关系相识,并相恋。2009年,丁洋在海口南海大道看中了一套130多平方米的房子。当时,吴玉婷向该房屋的开发商出具代付声明,从自己的账户向开发商转账了3万元的购房诚意金。2010年元旦,丁洋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约定首付18.8万余元,剩余的26万元则办理银行按揭。当天,吴玉婷代付了这套房产的首付18.8万余元(含3万元诚意金)。交房后,丁洋与吴玉婷着手对房屋进行装修,吴玉婷为装修又出资了8万元。

  房子装修好入住了,两人的感情却散了。2013年期间,两人分手。分手后,丁洋将吴玉婷代为支付的18.8万余元的首付款及8万元装修款偿还给吴玉婷。但是,事情并没有结束。随着房价上涨,房产的增值部分引发双方争议。经鉴定,该房产价值近80万元(含装修)。吴玉婷认为,自己与丁洋恋爱、同居多年,这套房子应该算是她和丁洋的共有房产,房产的增值部分也有她的一半。于是,吴玉婷起诉到法院,要求丁洋支付该房产的增值部分的50%,即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