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万宁男子陈某鑫隐瞒自己已婚事实,通过虚构身份同时与多名女性建立恋爱关系并获取她人信任,在交往过程中先后骗取他人39680元钱财。近日,龙华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陈某鑫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5年7月,陈某鑫(男,现年26岁,海南万宁人)化名陈某懿,虚构职业、隐瞒婚姻状况与陈某晶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后,向陈某晶索要5000元供其花销;后又虚构给陈某晶买礼物被海关查扣需要缴纳罚款、谎称办理汽车过户手续等事由,骗取陈某晶3680元。
2015年9月,陈某鑫化名陈某懿,虚构职业、隐瞒婚姻状况与陈某莹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后,同年9月9日,陈某鑫谎称有朋友高息借款,骗取陈某莹通过微信软件向其转款2万元,后以他人名义伪造借条交给陈某莹。同年9月12日,陈某鑫谎称钱包丢失需要钱应酬等事由,骗取陈某莹共计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