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限价商品房新规下月起施行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6万可申请

  3月9日,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海口市政府近日印发了《海口市限价商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4月1日起实施。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王主任告诉记者,《办法》在经济收入、住房标准、办理时间上都有了调整,将更加方便市民申请,扩大保障范围。

  据了解,海口市目前的限价商品房主要集中在西海岸的永秀花园和永和花园,每平方米的价格是4540元。王主任告诉记者,目前,限价商品房基本上已经建成,获得准购资格的申请人在付完全款之后就可以交房。“因为现在限价商品房市场供大于求,所以不需要《办法》中提到的轮候。”王主任还透露,限价商品房在两三年之前就已经接受申请,但申请购买的人数并没有那么多,房源比较充足。

  据介绍,《办法》中对申请人的经济收入标准有所放宽。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6万元即可;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其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万元即可。为了扩大保障范围,在个人居住面积上也有所调整,过去是个人住房面积在18平米以下,现在调整到20平米。

  《办法》还对申请人的年龄进行了强调。申请本市限价商品住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年龄应当届满18周岁(或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家庭成员。年龄届满30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单独作为申请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