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访中,部分乘车人不仅不佩戴安全头盔,而且无法理解乘车人也应佩戴安全头盔的规定。对此,海口公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电动车是露天驾驶,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和乘坐人头颅和颈部极易受伤,因此无论从遵守法律法规,还是安全出行的角度,市民驾驶电动车或者乘坐电动车都应该主动佩戴安全头盔。此外,作为驾驶人,要对自己和乘车人的安全负责任,敦促乘车人佩戴安全头盔,如果乘车人不戴安全头盔,驾驶人会因此面临40元的处罚。

  对于市民关心的何时开始处罚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驾驶或乘坐电动车均需佩戴安全头盔”等法律法规还在宣传教育阶段,但建议广大市民应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出行的习惯,近期该支队将开展相关的专项整治行动,以规范电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行为,保障驾驶人和乘坐人的人身安全。(记者田春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