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次充好采购劣质物资

  损害群众利益

  扶贫领域一旦产生腐败问题,不仅使国家扶贫政策和资金受到损害,最直接侵害的就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尤其是使用扶贫资金采购假化肥、劣质种苗等扶贫物资,侵蚀干群关系,损害党的形象,性质十分恶劣。

  2005年11月至2013年11月,符方敏任东方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期间,市扶贫办每年都有采购橡胶苗项目。符方敏见有利可图,就让弟弟符方雄操作,注册成立东方晖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6月至2013年8月,符方敏暗箱操作,使晖盛公司承揽市扶贫办大部分的橡胶苗采购项目,并以部分不合格的“橡胶黑苗”充当合格产品,低价买入,高价卖出,从中获取高额利润。

  身为扶贫办主任的符方敏,把扶贫项目当作自己和家人谋利的“摇钱树”,一心谋划怎样从中获取利益,不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招投标,还将劣质“橡胶黑苗”发放给贫困群众,不仅没有扶贫,反而造成“伤农、坑农、害农”6347户,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符方敏和符方雄这以次充好的算盘打得再“精巧”,也逃不过人民群众的眼睛。符方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其胞弟符方雄共同非法占有扶贫橡胶苗资金270万余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5年,东方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6个月。

  而五指山市在采购扶贫化肥过程中,由于审查不严采购到伪劣化肥,为此,五指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胡源麟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市扶贫办原主任陈昌雄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市扶贫办原副主任林明伟、王世彪受到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虚报冒领挪用挤占

  扶贫止步“最后一公里”

  屯昌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原常务副主任曾繁星,在2011年至2013年担任县扶贫办主任期间,屯昌县扶贫办违规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约35.25万元用于机构及人员开支;曾繁星还违反规定在采购扶贫物资过程中向供应商泄露政府采购预算参考价,致使供应商以最接近预算参考价格顺利中标。曾繁星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扶贫资金被群众视为“救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然而,这个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在曾繁星的手中,却成了自己单位权力的自留地,随意拿来开支使用。

  作为贫困县的乐东黎族自治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也不容乐观。2011年至2013年,乐东扶贫办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扶贫对象资格核实不严,导致扶贫物资被村干部、机关干部等非贫困对象虚报冒领等共计72.07万元,给国家扶贫工作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乐东县扶贫办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15.26万元用于燃料费、接待费等支出。杨绍山作为时任县扶贫办主任,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本应发给困难群众的扶贫资金,最后装进了村干部、机关干部的腰包,基层扶贫部门非但不严格把关,加强监管,反而在管理和发放扶贫资金的过程中加入侵占的行列,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甚至直接侵占,让扶贫资金被阻在发放到群众手中的“最后一公里”。看来要摘掉贫困的帽子,必须挺纪在前,从基层干部作风抓起,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

  (本报海口4月27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