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25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原颁发证书与证明继续有效

  海南日报海口7月16日讯(记者邵长春叶媛媛)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7月25日起,海口市辖区范围内的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已依法颁发的证书与证明继续有效。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连续两年把此专项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落实、督查督办;去年年底提前完成了省、市、县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今年年底前我省将全面实现不动产权证停旧发新,确保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扎根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