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主体责任不力

  海口秀英区一城管中队长被处分

  海南日报海口8月2日讯(记者张谯星 通讯员王明珠)记者今天从海南廉政网获悉,海口市秀英区纪委日前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该区海秀镇城管中队中队长高弟给予党纪处分。

  据了解,2015年4月,秀英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海秀镇城管中队在防违控违巡查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所得财物用于该中队的日常开支。高弟作为中队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根据相关规定,秀英区纪委决定给予高弟党内警告处分。目前,违纪款已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