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一地两租”塑料厂厂房成了违建

  三亚吉阳区政府:如达不成协议,建议以违建拆除

  8月5日,三亚市民余先生向本报反映,10年前,作为招商企业,他和合伙人与三亚抱坡村委会签订了合作协议,村委会出地,他们出资,兴建了一家塑料厂。然而,两年前,村委会又与另一家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中涉及的开发土地为塑料厂厂房所在地块。后来,吉阳区城管局对于塑料厂厂房的定性也从“并非单纯的乱搭乱建”变成了“违建”。

  三亚增改塑料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三亚火车站东侧不远处,该公司负责人之一的余先生说,2006年,经三亚市原田独镇政府招商,他和几个合伙人来到三亚创办了这家塑料公司,并与当地的抱坡村委会达成了合作协议。当年年底,报原田独镇人民政府批准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土地租赁面积约80亩,合作期限为30年。然而,2014年4月,抱坡村委会又与三亚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联营合作合同书》,合作内容为开发商业广场,而开发的土地恰巧就是增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场地。今年7月,三亚吉阳区城管局告知余先生等人,由于增改公司的厂房属于违建,将立即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