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招商项目变违建▲三亚招商项目变违建

  商报讯 10年前通过镇政府招商引资建设的项目配套设施2万余平方米,最先建设的配套设施也从“正规的”变成了违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招商项目“变”违建,三亚吉阳区城管调查“两个”结果。

  投资商

  招商项目“变”违建

  余祖荫是三亚增改塑料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他告诉记者,在2006年他们公司被三亚市田独镇政府招商引资过来,与当地的抱坡村委会进行合作,一方面解决当地村民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出资解决因政府拆违所导致的房屋及土地补偿问题。在与抱坡村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协商一致后,他们于2006年12月28日报田独镇人民政府批准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土地租赁面积约80亩,合作期限为30年。

  余祖荫表示,在合作协议书上明确写着甲方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兴建厂房、机械、设备、流动资金由乙方投资。同时,乙方负责解决安排甲方100人的就业问题。在其他条款中也写明,合同期间,如因政府规划需征用该土地,乙方应服从政府需要,政府对征用该土地的赔偿款、土地款归甲方,其他赔偿归乙方所有。余祖荫说,因为当时对于厂房报建并没有明确说明和手续流程,所以他们在投入了近千万元建设后,便开始生产,并逐步走上正轨。

  “因规划需求,2010年三亚市政府前后两次共征用他们租赁土地28.4亩和77274平方米,并对涉及他们公司的拆迁厂房和仓库给予了补偿。”余祖荫说,在政府的征地通知中,这些文件均认可他们在与抱坡村合作项目土地上的建筑为合法建筑,并列入了征地补偿范围,赔偿金额达2000多万元。然而,在2014年4月18日抱坡村委会却在合同正常履行期内,又与三亚诚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联营合作合同书》,由诚通公司负责开发商业广场,开发的土地就是他们的生产经营所在地,造成土地重复租赁的情况。对此,抱坡村委会曾要求他们退出,并向吉阳区政府发文要求对他们公司进行拆迁补偿,但经过多部门调查,并没有得到批准。其中,在2015年11月吉阳区城市管理局调查中,也给出了三方协商解决的意见:该处厂房属于合作开发配套设施,并非单纯的乱搭乱建,因该厂房年限已久,目前抱坡村委会与增改公司的合同尚未到期,存在赔偿纠纷,属于历史预留问题。建议由抱坡村委会、三亚诚通公司和增改公司三方共同协商地上附着物有关补偿事宜,并报吉阳区政府备案。

  然而,已给出的鉴定并非违建,吉阳城管部门却在今年7月,来到厂房称这些属于违建,要立即拆除。这是为什么呢?余祖荫表示很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