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幅上写着“中央广场”四个大字▲条幅上写着“中央广场”四个大字

  商报讯近日,有市民向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反映,前两天他发现位于海口市金龙路的海南大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逸龙广场”楼房挂着一幅巨大的红色条幅广告,上面赫然写着“中央广场”四个大字,街道的广告围挡也全部使用“中央广场”“国贸中央”等字样进行宣传。他认为,该公司此举涉嫌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此事。

  “‘中央’两字易让人理解为国家级和中心位置两层含义,均与事实不符。”市民告诉记者,该楼盘的性质和建筑规模并不符合“中央广场”字义,极易给消费者造成夸大性误导,而且“国贸中央”也不符合实际,该地段很难被认为是国贸中心位置。“如果我是外地人过来海口买房子,肯定优先选择这里。”该市民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