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口市美兰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罗某某伤及腹部致腹腔积血并行剖腹手术治疗,其损伤属重伤二级;卓某某伤致耳廓、左肩、左胸部形成1cm、1.8cm、2cm缝合瘢痕,其损伤属轻微伤。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罗某某重伤二级、卓某某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据此,该院以被告人许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许某某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某某30354.11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卓某某11537.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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