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认识1个月就闪婚 婚后矛盾多数次闹离婚

  都是为了拆迁补偿款

  本报讯 为了多分得拆迁补偿款,家住海口的张先生和李女士(化姓)相识1个月左右就闪婚了。由于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生活矛盾分歧不断,夫妻俩先后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离婚,但是两人一直离不成,主要原因在于财产分割问题,以及那笔促成这段姻缘的拆迁补偿款。记者林文星 实习生林书源 张武科

  两人相识1个月就闪婚,一家子多分得61万拆迁补偿款

  昨日上午,市民张先生来到海南特区报社,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婚姻。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今年32岁,家住海口秀英区某小区,妻子李女士与其年岁相当,两人原来同住在一个小区。2015年张先生家位于新海港附近的房屋面临拆迁,补偿款按人头分配,每人能分到60万元左右。

  张先生坦言,为了多分得拆迁补偿款,他和李女士闪婚。“家里多一个人就能多分得60万元。”张先生说,为此,在双方父母的介绍下,他和李女士仅相识一个月左右,便于2015年12月登记结婚。

  婚后,张先生一家的拆迁补偿款发放下来了,李女士分配到的拆迁补偿款有61万元左右,但是这笔钱并没有打进李女士的个人账户,而是存进了张先生父母名下。也正是这笔61万拆迁补偿款,给张先生夫妻的婚姻埋下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