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 记者李兴民通讯员覃浩 )为全面贯彻省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校园周边托管机构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切实解决学生寄宿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12月12日上午,龙华大队在与大同街道综治办及多个职能部门开展的安全联合大检查中发现一家寄宿点存在使用易燃可燃物装修,龙华大队依法对该寄宿点实施临时查封。
查封现场位于海口市龙华区义龙西路13号海联裕隆大厦708房的海口龙华幸福之家寄宿所。房内面积约为100平方米,该场所客厅内采用聚氨酯泡沫彩钢板作为房间隔断,如不及时整改将严重威胁在场工作人员及学生的安全。一旦发生火灾,人员重大伤亡的潜在危险性极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队执法人员决定依法对该寄宿所实施临时查封措施。
查封完成后,大队监督人员及时向该寄宿所负责人讲解火灾隐患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寄宿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事项,寄宿所负责人表示,将全力配合大队的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积极整改,力争早日消除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