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特区报讯 自2015年以来,广西人卢某君和卢某钦(另案处理)等人通过油桶夹藏的方式将大量毒品海洛因从广西运至海南,由在海口的接货人农某民、李某、黄某超等人将毒品分点藏匿并分销给梁某金等人。2017年1月12日8时许,李某拿着毒品准备乘车给梁某金“送货”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今年1月31日,海南一中院在澄迈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特大贩卖毒品案,被告人包括卢某君、李某、黄某超、农某民、梁某金、黄某谋、吴某江、唐某学,涉案毒品海洛因超过46000克,仅扣押的涉案毒品海洛因就达19515.17克,社会危害性高。法庭经过一天的审理,未当庭宣判。记者 吴兴 通讯员 张余武 文/图
半个月向一“买家” 卖79板海洛因 获得赃款785万
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7日,卢某君等人分三次将共计132板(每板约350克)毒品海洛因转运到海口市龙昆南二横路,农某民、李某等人接货后将毒品分别藏匿于龙昆南路附近的酒店和小区内。
在接到梁某金的“送货”要求后,农某民、李某等人根据卢某君的指示,于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12日,多次向梁某金贩卖共计79板海洛因,累计获得赃款785.4万元。为了确保毒资顺利上交,卢某君安排黄某超来到海南管理李某、农某民上交的毒资。
买到毒品的梁某金伙同黄某谋、林某将79板海洛因分别销售给在海南的下线唐某学、符某丰、吴某江、高某等人。其中唐某学从梁某金处5次购买19板海洛因,分别销售给其下家陈某、陈某照等人;吴某江从梁某金处7次购买20板海洛因,分别销售给其下家王某(另案处理)、“阿清”(身份不详)等人。
一男子“送货”途中被民警抓获
2017年1月12日早上,吴某江携带毒资从澄迈县金江镇到海口市海甸岛胜景西路珍珠裕苑小区后门附近处,向梁某金购买3板海洛因。李某按要求从海口市龙华区海德路耀江花园内送3板海洛因到珍珠裕苑小区给梁某金。当日8时许,李某携带挎包骑电动车从耀江花园出来,到龙昆南路和信广场公交站附近停车,准备乘车去给梁某金“送货”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随后,民警在耀江花园一房间内缴获42板海洛因,共计14754.2克;从龙昆南二横路汇宇金城一房间内缴获8板海洛因,共计2803.87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