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年,共享单车、共享汽车行业陷入退押金潮。在海南,消费者多诟病的是“ofo”和“小二租车”。ofo目前虽然官方同意退还押金,但是退款等待人数已经达到1500多万人,等待退押金的人数远远大于小黄车的兑付能力;在2019年1月24日,“小二租车”已经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消费者一方面担心自己的押金能否退回,一方面又不知道如果押金退不回来应该如何通过法律进行维权。

  那么我们在这一方面有没有什么有效的维权手段呢?关于“押金难退”我们应该有什么样的防范或者消费行为产生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注意什么呢?

  北京德和衡(海口)律师事务所的安增山律师:押金的法律性质,在法律理论界有很大的分歧和争论。实践中,如果法院已经裁定“小二租车”破产,那么大家的押金很可能作为破产债权来处理。也就是说,法院经过一系列的破产诉讼程序后,其剩余财产,先缴清税款、工人工资、有优先权的债权后,如果还有剩余,才能偿付押金。如果不足偿付的,按比例偿付。按照破产案件的经验看,偿付押金的可能性很不乐观。

  无论能不能足额偿付押金,各位消费者都应当申报债权。这种网络共享经济押金,法院应该可以和破产企业对接消费者的押金信息,包括消费者的个人情况及押金数额。一旦有剩余财产,法院可能根据网络数据将押金返还消费者。因此消费者也应注意您的押金是否进入了破产债权数据库。

  至于未来如何防范此类问题而造成损失,这要看消费者对共享经济经营者的选择了。毕竟共享经济也是市场经济,其风险是永远存在的,国家层面是不会对经营行为作担保的。也就是说,市场参与者要对自己的市场行为责任。

  而国家层面,据了解,已经有相关的立法研究了。我们也希望尽快出台共享经济的法律法规,用于规范其行为,尽量减少和避免共享经济行为失利状态下消费者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