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育才派出所查处1起过失引起火灾案,依法处理违法行为人1名。

  根据市局、分局火灾防控、消防安全及育才生态区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部署,3月14日晚19时许,按照育才派出所所长李涛和教导员邢福虎的工作要求,民警李振超等人和育才生态区环保人员在辖区巡查。当其巡查至保南一带森林时,发现远处一处荒废鱼塘起火,李振超等人立即前往此处查看火情。

  当李振超等人到达现场后,看到火势已被附近村民和森林防护员扑灭,现场约有2亩的杂草、树枝及农作物被烧毁。经走访排查,家住附近某村1名叫董某文的男子具有引火嫌疑,在法律、政策等多方面规劝后,董某文于3月15日到派出所投案。

  经查,3月14日下午17时30分,违法行为人董某文来到荒废鱼塘处清除杂草,因见该鱼塘内长有茂密且干枯的杂草,董某文为快速除草,便心存侥幸将杂草点燃焚烧,不料大火顺势将鱼塘内干枯的树枝引燃,进而又引燃紧邻鱼塘周边的树枝。因火势太大,董某文已无力灭火,不慎引发火灾。

  根据《消防法》第64条的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对董某文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在此提醒,冬末春初,天干物燥,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广大群众注意切勿在山坡、林地及有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烧荒,不能心存侥幸,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警方将依法坚决打击引发火灾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