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又有新进展。6月17日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全省共2.7643万个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清产核资工作,资产总额为225.51亿元,完成率100%。

  在全省农村集体资产中,经营性资产合计50.07亿元,占资产总额22.2%,共清查登记集体土地2270.69万亩,农用地2089.42万亩,占集体土地面积的92.02%;建设用地155.95万亩,其中农村宅基地63.29万亩,占建设用地的40.58%。

  我省已完成海口市琼山区和东方市两个第二批国家试点县的改革工作,共清查集体资产12.89亿元、确认成员54.78万人、组建集体经济组织1193个。同时,我省加快推进三亚、昌江、白沙和海口美兰区等四个第四批国家试点县改革工作,均已完成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确认,加速推进股权设置量化和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工作。此外,全省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总数超过200万人,占全省农村常住人口的52.4% (全省农村常住人口382万人)。

  接下来,我省将加快推进第四批国家试点县工作,确保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加快完成成员身份确认等各项改革任务、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同时,我省将加快三亚、海口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争取10月份投入运营。 

  据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农村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把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确权到户,然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集体资产和市场主体合作,农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