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一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联合副主任、记账员通过非法手段,在三年内非法侵占高达618万元。案发后,两名“正”“副”主任畏罪潜逃6年。近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03年期间,时任琼山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的被告人吴某指使时任该信用社副主任被告人杜某与该信用社记账员陈某(已判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虚拟单位业务,将信用社的科目款以虚数结转,假冒回单,收取现金不入账等方式,将单位资金共计人民币6189500元占为己有。两被告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03年6月10日被批准逮捕后潜逃在外,2019年5月15日,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区分局将杜某抓捕归案,吴某于2019年6月23日主动投案自首。
庭审中,琼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传煌按照开庭前准备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庭上,被告人吴某,杜某当庭自愿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合议庭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据,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