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28日消息(记者 陈栋)符某祥是海南琼海人,与张某某发生“一夜情”后,他欲敲诈对方3000元。后来,他又以帮忙调动工作等幌子,诈骗吴某某钱财30万余元。近日,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对符某祥提起公诉。

  “一夜情”后,他虚构不雅照威胁对方

  2012年8月23日晚,符某祥开车途经嘉积镇金海路昌隆酒店附近时,偶遇骑摩托车的张某某。符某祥将张某某误认为其朋友阿某某,便主动同她打招呼。张某某否认后,两人还是闲聊了一会儿,并互相留下电话号码。几天后,符某祥打电话约张某某到嘉积镇的一家宾馆,两人自愿发生了性关系。

  8月30日12时,符某祥约张某某喝茶,被张某某拒绝。符某祥便谎称其已拍摄两人发生性关系时的性爱照片,要求张某某付给他5000元,如不同意便将相片公开并送到她的家里。张某某表示只能给3000元,符某祥同意。

  双方约好当天18时,在嘉积镇一家酒店门口见面付款。17点50分,张某某到琼海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报案,并同城北派出所民警一起到该酒店。随后,符某祥在酒店门口被民警抓获。

  2012年8月31日,琼海市公安局以符某祥敲诈勒索他人钱财对其行政拘留十五日。

  谎称认识“大人物”,诈骗钱财30万余元

  2019年5月至11月,符某祥谎称可以通过市里和省里领导给吴某某办理工作调动,但需要给领导送礼。随后,符某祥注册多个微信号、修改微信头像备注制造虚假聊天、利用超市工作人员及出租车司机等人员伪装身份、向吴某某拨打电话等骗取吴某某的信任。吴某某多次向符某祥指定的银行账户及微信账户转账41笔共计162070元。

  2019年7月,符某祥又以帮吴某某购买海城时代广场的内部商品房为由,先后要求吴某某通过微信转账20000元、银行转账235000元,共计255000元到其个人账户。案发前,符某祥退还给吴某某110600元,但依旧涉嫌诈骗吴某某钱财306470元。

  2020年4月5日,符某祥在海口市凤翔路一家酒店内被琼海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琼海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符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工作调动和购买房屋为幌子,编造虚假事实,欺骗吴某某,骗取钱财306470元,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符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向张某某敲诈勒索3000元(未遂),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符某祥一人犯两罪,实行数罪并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