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4月12日发布消息:为庆祝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规定,县政府决定4月14日(星期三)、4月15日(星期四)全县放假两天。以下为通知原文: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昌府办函〔2021〕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庆祝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规定,县政府决定4月14日(星期三)、4月15日(星期四)全县放假两天。

  一、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的放假方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二、节假日期间,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按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传统节日。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