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树波 长沙报道
7岁的林林(化名)是长沙雨花区一所小学的一年级学生。由于父母忙于工作,每天下午放学后,林林都会被托管所的老师接走,等做完作业,再由家人接回家。去年12月25日,林林哭着被爷爷陈爱民接回家后,出现呕吐发晕的现象,询问后林林说,自己因做作业不认真,被托管所一名老师抓着衣领用头部撞墙。经医生诊断,林林为“蛛网膜下腔出血、脑震荡”。目前,家属为林林做了法医鉴定。目前砂子塘派出所已介入调查,民警表示,鉴定结果出来后将做相应处理。
林林所上的托管所名为六月天教育托管培训中心,位于桔园小区一栋两层民房内。事情发生后,林林的家人向长沙雨花区砂子塘派出所报案。目前,砂子塘派出所已经对此事立案调查。
家属托管所老师拖行孩子以头撞墙
1月5日上午,在湖南省儿童医院住院部,林林躺在病床上,一旁的奶奶正陪他玩耍。
说起林林的遭遇,爷爷陈爱民显得很气愤。“我孙子刚去不到两个月,就被老师打了。”陈爱民说,他是江西人,儿子儿媳都在长沙做生意,平时没时间照顾孩子,就在学校周边找了一家托管所。
“一个月400元,只辅导做作业。”陈爱民说,每天下午林林放学后,托管所老师会把孩子接走,等他做完作业再通知家长来接。
陈爱民说,当天接到老师电话,林林一直在哭,也不肯说原因。等接回家,哄了半天,才道出实情,“他说自己没做作业,老师就抓着(他的)衣领用头撞墙。”林林说,当时自己贪玩,没有做作业,“老师抓着我的衣领,用脑袋撞墙撞了五下。”
陈爱民说,自己当时很气愤,他带着林林找到托管所,“老师承认撞了两下。”现在林林都不敢去托管所了。
陈爱民说,在医院,涉嫌伤害林林的侯老师交了1000元就走了。过了几天,陈爱民打电话要求交医药费,侯老师又到医院交了2000元,“现在打电话,他都不理了,一直说让我找派出所。”
走访托管所位于民房内,学校周边较多
1月5日上午,桔园小区内,记者找到了六月天教育托管培训中心,此时,托管所大门紧闭,房内无人。
小区居民称,这家托管所存在了一两年,经常看到小学生进出,“听说是租的房子。”托管所一唐姓老师说,周末他们不上班,事发时,她正在楼上辅导学生,听到楼下有孩子哭,她下楼查看,“林林哭得很伤心,我就一直安慰他。”
唐老师说,她在托管所做兼职,以前曾辅导过林林,至于当时发生了什么事,她也不清楚。但她证实,侯老师确为该托管所员工。根据家属提供的号码,记者联系涉事侯老师,得知来意后对方挂断了电话。
在桔园小区内,还有不少托管机构,这些托管所均在民房内,可提供半托或者全托服务,费用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我们主要担心消防问题。”一位学生家长表示,十多个孩子挤在一套房子里,消防肯定不过关,有的孩子会在托管所吃饭,“卫生是否到位也难说。”
警方法医鉴定结果出来将做相应处理
1月5日上午,湖南省儿童医院普外科医生季春宜说,林林头部受外力撞击,导致蛛网膜下腔出血、脑震荡,“当时情况比较危重。”目前,林林呕吐、头晕状况缓解,是否有影响要看恢复情况。
记者从砂子塘派出所了解到,该托管所老师已经到派出所协助调查,伤者已做法医鉴定,正在等鉴定结果,“结果出来之后,我们将做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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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托管存在法律方面的缺失,但市场需求量大完全取缔不现实
1月5日下午,雨花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托管所并没有取得教育部门的审批,“他们一般是商业行为,不是教育行为。”工商部门也可发证,如果行为不当,教育部门可给工商部门一定建议,要求其停办。
“已经要求辖区工商所协调了。”雨花工商分局企业监管科陈姓负责人表示,家属曾到工商部门反映过此事,他们也在协调。
陈姓负责人说,学校周边托管所的监管,在法律方面存在缺失,按照现行规定,办证必须通过消防验收,现在基本也达不到要求。但是市场需求量大,完全取缔也不现实。陈姓负责人说,教育、工商、民政等部门曾召开会议,相关部门也准备出台地方性的管理条例,“不少学校实行校内托管,但暂未全面推广”。
(原标题:7岁孩子托管所受伤,撞成脑震荡)